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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廠記憶

花蓮舊酒廠歷史沿革

花創歷史說明

花蓮文創園區前身為花蓮酒廠,位於花蓮舊城的中心,是東台灣最早開始進行大規模酒類生產的工廠。廠區佔地約3.3公頃,涵蓋26棟建築,包含了日治時期至光復後的多種建築樣式,形成別具特色的空間。

花創歷史說明
花創園區照片,本計劃拍攝

1913年,宜蘭振拓株式會社來到花蓮成立花蓮港工場,販售民間製酒。然而隨著日本總督府酒專賣令的發佈,工場也被徵收,1924年改名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花蓮港支局。

後歷經多次擴廠,在二戰時已經具有如今舊酒廠腹地的規模。生產酒類包含糖蜜酒、紅露酒、米酒、清酒、福壽酒、五加皮酒、烏豆酒與小米酒,在1950-1970年間,以紅露酒與清酒廣為人知。

製酒相關設施
製酒相關設施
工廠產線,資料照片
工廠產線,資料照片

1945年,二戰中美軍轟炸花蓮,酒廠約有三分之二的廠房受損,木造建築付之一炬,紹興酒工廠屋頂還留有當時的彈孔痕跡。
二戰後日本戰敗,國民政府來台後沿用總督府的專賣政策。於1947年將台灣省專賣局改稱為台灣省專賣局酒業事業有限公司,花蓮酒廠也轉由國民政府經營。

台灣省專賣局酒業事業有限公司

1951年,花蓮發生六級的大地震,重創花蓮市,酒廠於此次地震中損失慘重,幾乎所有酒廠倉庫都倒塌,酒甕破了六七千甕,流入一旁的溝仔尾溝渠,酒香數日不散,成為老一輩居民深刻的記憶。

花蓮酒廠因大地震倒塌,本計畫取得之老照片
花蓮酒廠因大地震倒塌,本計畫取得之老照片

然而隨著國民對於酒的消費需求增加,多次擴廠改建後產線仍供不應求,酒廠在1988年遷廠至美崙工業區新廠,結束了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

2002年,舊酒廠登錄為花蓮縣歷史建築,2006年由文建會接管並且指定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成為舊城區文化與創意的孵化場域。

酒廠歷史大事紀

1907(明治40年)

日本總督府公布《台灣酒造稅則》,課徵製酒稅。許多小型製酒業者不敷成本,紛紛倒閉或整併,台灣的製酒工業自此由小規模農業副業轉向專業化、資本化的經營。

1913(大正2年)

宜蘭振拓株式會社於花蓮港市(今花蓮市)成立花蓮港工場,主要生產紅酒、米酒。

1921(大正10年)

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景氣衰退,製酒税已不足支付殖民統治開銷。

1922(大正11年)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發布酒專賣政策,徵收民間12家規模較大的酒工廠作為專賣生產使用。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工場作為東台灣規模較大的製酒工廠,不僅位置優越,交通便利,並且原料也不虞匱乏。和酒廠動力來源有關的煤也可透過火車站就近轉運,因此也在專賣局徵收之列。

1924(大正13年)

在酒廠內鋪設台車軌道,便捷內部原料、產品的運輸。二十三棟建築內仍保有一小段當時的軌道。

1925(大正14年)

發布《花蓮港街市區計畫改正案》,正式確立了酒廠的範圍,並且廢除基地內的道路,使得酒廠廠區得以有更完整的規劃。

1937(昭和12年)

因廠區內部建物已飽和,不敷生產使用,專賣局開始規劃花蓮港工場內的大規模改建計畫,並於隔年改建完成,增設多項員工使用機構,如食堂及浴室(今二十六棟建築)。

1944(昭和19年)

二次大戰美軍轟炸台灣,酒廠遭到轟炸攻擊,多處木造建築被炸毀,廠房有近三分之二遭受嚴重損害。米酒工廠與包裝工廠付之一炬,現在在紹興酒工廠(二十四棟)屋頂水塔附近還留有當時的彈孔。

1945(民國34年)

二次大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台灣,改組《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為《台灣省專賣局》。並接收花蓮港工場設備,修復廠房以延續製酒生產。

1947(民國36年)

《台灣專賣局》改稱《台灣省專賣局菸酒有限公司》,花蓮酒廠也改稱為《第八酒廠》。同時確立菸酒分立政策,酒廠結束製菸業務。

1949(民國40年)

花蓮發生六級大地震,重創花蓮市。酒廠於此次地震中也遭受嚴重損害,倉庫幾乎全部倒塌,多棟建築物毀損,幾千個酒罈半製品破損流入一旁溝仔尾水道。

1957(民國46年)

酒廠改稱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

1960(民國49年)

台灣人民經濟能力提高,對酒的消費需求日益增加,花蓮酒廠的產能已不敷使用;並且廠區位於市區,污水處理問題難以解決,加上廠區內廠房也已飽和,公賣局遂開始考量遷廠的計畫。鳳林鎮、吉安鄉都希望藉由酒廠設立帶動地方繁榮。

1979(民國68年)

台灣省政府通過《台灣省政府公用財產置產變產作業要點》

1980(民國69年)

公賣局依據前年通過的作業要點,提出菸酒增產方案,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啤酒、米酒、高粱酒為目標的新工廠。花蓮酒廠也依此計畫,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並於美崙工業區購得土地86.24公頃,作為新廠之用。

1988(民國77年)

生產活動全數遷至美崙工業區新廠,結束舊廠六十餘年製酒歷史。

2001(民國90年)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花蓮舊酒廠用地為歷史風貌公園用地,花蓮縣政府將舊酒廠登記為歷史建築,並於次年公告。

2002(民國91年)

行政院《挑戰2008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選定公賣局停止使用之生產基地,包括台北酒廠舊址、台中酒廠舊址、嘉義酒廠舊址、台南倉庫區與花蓮酒廠舊址為五大創意文化園區,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示範基地。

2004(民國93年)

文建會委託花蓮縣政府文化局辦理完成《花蓮舊酒廠創意文化園區整體規劃、建築環境暨使用需求調查案》,並於隔年分區進行整建。

2006(民國95年)

園區行政辦公廳、餐廳和原料倉庫等四棟歷史建築完成整建,並開始宿舍區、紹興酒廠、紅酒半製品倉庫的建築修復調查設計監造。

2007(民國96年)

委託橘園國際藝術策展股份有限公司試營運。

2008(民國97年)

委託財團法人東海岸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

2009(民國98年)

委託台灣原鄉文創顧問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2010(民國99年)

委託年代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2012(民國101年)

花蓮文創園區以ROT方式委託新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全區逐漸改建完成。

2016(民國105年)

全區開放營運。

2018(民國107年)

花蓮發生六級大地震,造成園區內建物多處受損,影響經營,園區暫時關閉進行修整。

2019(民國108年)

文化部終止ROT委外經營業務

2020(民國109年)

委託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進駐協助管理工作,並啟動園區轉型事宜。

酒廠記憶